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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富顺县烟花爆竹安全乱象丛生
华夏信息导刊 [www.hxbydk.com] 发表于:2018/2/5 阅读:654次

年关将至,正是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的旺季,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现象开始增多。因此,烟花爆竹在生产、储运及燃放等过程中具有高危险性,容易导致事故多发,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本报记者接到实名举报称:四川省富顺县两家烟花爆竹公司涉嫌垄断经营,安监局被指“协助”销售,其在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后,多处异地经营安全隐患惹人忧。

2018年1月25日,记者到达富顺县就此事展开采访调查,富顺县只有两家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公司,分别为欣洲公司和亮点公司,共有零售销售点400于处。举报人王某向记者提供一份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表,内容栏显示:批发公司意见,法人签字、盖章。王某随后表示,零售经营点要想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富顺县安监局必须先让申请人与这两家批发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否则不予发证。另一举报人黄某还提到,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还需要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也需要经富顺县安监局指定投保公司,否则不认可!众商户质疑这样的行政审批倒置,分明安监局在搞垄断经营。

异地经营、非法储存安全监管缺失

25日上午记者在举报人的指引下,富顺县琵琶镇,童寺镇,万寿镇双鹿社区和东湖镇发现多个零售点都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上宅下店,前店后宅,超量储存,更可怕的是欣洲公司送货车不是国家指定的防爆车辆,而是一辆满载烟花爆竹川CPT205的普通厢式货车前往多个经营网点运送。记者跟随该箱式货车驶回欣洲公司储存仓库。

25日下午记者来到富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采访,安监局为什么强制要求商户签订购销合同参与公司销售呢?面对记者的疑问,该局分管执法检查副局长吴宗利在看完举报材料后表示,举报基本不属实。吴宗利告诉记者,申请人提前签订购销合同,是为便于安全管理、连锁经营,怕引起烟花爆竹走私,零售网点只允许从正规公司渠道采购。吴宗利还坦言说到办理证件购销合同前置,担心零售网点不从正规公司采购。国家安监总局规定零售网点需要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没有指定投保那家保险公司,都可以购买,没有做强性要求。

记者进一步将违规经营图片让吴局长观看后,吴宗利表示:当时批复验收网点与实际经营场地不符,这样显然为异地经营,只要有举报就会查处,局里执法大队只有队长一个人参与执法,根本监管不过来。

据记者获悉:2015年下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在通知中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1.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2.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3.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4.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5.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

26日上午记者再次接到举报:怀德镇原旧粮站库房非法储存欣洲公司大量烟花。记者跟随富顺县安监局工作人员到达现场,随后通知怀德镇派出所及分管安全徐副镇长,在共同到达后,三间破烂不堪的库房打开时,让人胆战心惊,三个库房大量储存烟花爆竹,据现场工作人员估算药量约有三千多公斤,还涉嫌非法、超量储存。里面有国家禁止燃放的烟花,还有三无产品,更可怕的是,非法储存库房距离学校不足一百米,居民居住密集。本报记者对四川省富顺县烟花爆竹安全乱象丛生情况将继续关注。

来源:旅游商报网

责任编辑:夏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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