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国际港澳台湾财经金融价格法制文化娱乐体育旅游教育宗教文史专题国土能源安全
环保工商税务企业住建房产汽车消费生活收藏书画 人物综合科技医疗卫生交通军事农林牧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_ 交通
稷山交警查处一起酒驾,两起醉驾交通违法行为
华夏信息导刊 [www.hxbydk.com] 发表于:2018/12/11 阅读:750次

      本网山西讯(记者乔建青 通讯员李东兴)12月8日,是全省集中整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日,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共查获一起酒驾、两起醉驾交通违法行为。

      当晚,该队出动五个中队的警力,在辖区各主要路段,根据酒驾、醉驾发生的规律,采取机动检查和定点巡逻的方式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有力打击。

      20时许,该队机动中队民警在育英街与大佛路十字口处,对一辆悬挂晋MVGXXX号牌的机动车驾驶人田某某进行呼气式检测时,发现其体内每100ml血液含酒精为80.3mg/100ml。

      紧接着民警对晋MSAXXX车辆号牌驾驶人梁某某进行酒精检测时,发现其每100ml血液中含酒精为102.7/100ml,二人均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两位驾驶人带至稷山县人民医院急诊科进行抽血封存。

      21时35分,就在民警对两位驾驶人进行抽血检测时,该队杨赵中队也将一名涉嫌存在醉酒驾驶的驾驶人任某某带到医院进行抽血封存。

      检测完毕后,三位驾驶人连同机动车一并扣留回队做进一步处理。

      12月10日,稷山县西社中队民警根据大队集中整治工作要求,依法对上述田某某、梁某某、任某某进行处理。

      田某某(男,稷山县稷峰镇人),初次经呼气式酒精仪检测为80.3mg/100ml,次日送至侯马市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鉴定,结果为每100ml血液含酒精为70.56/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其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

      经检测,梁某某(男,稷山县稷峰镇人)、任某某(男,稷山县翟店镇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均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目前,两人醉驾的刑事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责任编辑:夏夏



共1页 [1] 当前是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