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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潞安集团隰东煤业事故瞒报为哪般?
华夏信息导刊 [www.hxbydk.com] 发表于:2019/10/25 阅读:1186次
对于屡屡发生的矿难和层出不穷的瞒报现象,人们或许早已见怪不怪了,然而在这个怪圈里循环,悲剧仍会再次上演。事故瞒报,是对生命的漠视和对法治社会的极不尊重。每一次触目惊心的矿难瞒报之后,人们都会一次次反思,靠什么来遏制不断发生的瞒报现象。
近日,接到群众举报:蒲县隰东煤业在2019年9月29日井下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一名矿工死亡。
据了解:死者:武宁生 51 岁 系蒲县克城镇高家峪村人,事故发生后矿方与死者家属经过数日的协商最终以巨额赔偿私了此次事故,死者于10月5日被下葬。
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矿领导没有采取积极的方式上报上级相关部门,进行自查自检,及时整改,而是在瞒报上大做文章。
关于迟报、漏报、谎报安全生产事故,2018年中办、国办曾印发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定》,对职责、责任追究和处分都有严格要求。可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方面煤炭企业之所以瞒报安全生产事故,无非就是逃脱法律制裁和经济处罚,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监管部门怠政懒政,没有尽到职责,助长了不正之风,以上事故的发生希望监管部门尽快落实查处,不要让悲剧重演。
责任编辑:夏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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