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山西讯(乔建青 李东兴)12月25日,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中,查处多起酒驾,消除了隐患,确保了道路交通安全。
当日15时26分,西社中队民警在省道233线99KM处路段设卡开展酒驾醉驾查处,在对一辆车牌号为晋M0***V的小轿车驾驶人进行饮酒检测时,显示驾驶人张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9mg/100ml,构成饮酒驾驶违法行为。
晚上19时许,下迪中队民警在稷西线世纪水泥厂旁路段对过往车辆开展检查,发现晋MS***3的车辆驾驶人满嘴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测试,显示驾驶人陈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7mg/100ml,存在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19时41分,杨赵中队民警在城区路段开展酒驾醉驾巡逻检查,在对晋MK***8的车辆驾驶人进行饮酒测试时,显示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61mg/100ml,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法规,民警对上述饮酒驾驶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饮酒驾驶害人害己,劝君切莫心怀侥幸,以身试法。
责任编辑:夏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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