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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交警春运首日查处一起二次酒驾违法行为
华夏信息导刊 [www.hxbydk.com] 发表于:2020/1/13 阅读:387次

      本网山西讯(乔建青 李东兴)2020年1月10日,是春运首日,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一起二次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下午,翟店中队民警在运稷一级路翟店收费站附近路段开展春运交通安全检查,15时35分,一辆车牌号为晋MC***9的小型轿车在驶近检查点时,突然向右打方向将车拐至太郝村东门处路段,就在他正欲驾车继续前行时,被赶过来的执勤民警给拦截住,检查时发现驾驶员任某某神色慌张,车内一股酒气,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经检测体内酒精含量结果为2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在进一步核查时发现,任某某曾于2013年元月因酒驾被万荣交警给查获,此次属于二次酒驾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民警依法对任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0元、拘留3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交警提示:春运期间,车流、人流进一步增多,饮酒会导致人反应迟钝、行动迟缓,驾驶员控制车辆能力下降。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广大驾驶人一定要牢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交通安全理念,拒绝违法行为,平安快乐过春节。

 

 

 

责任编辑:夏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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