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山西讯(乔建青 李东兴)1月14日,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一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当日上午10时许,杨赵中队民警在国道108线991公里处设卡开展春运交通违法整治,在对车牌号晋LD***2的驾驶人检查时,驾驶人在车内找了半天称自己的驾驶证忘带了,民警根据其身份证号码经公安综合信息应用平台查询显示,驾驶人梁某某存在无证驾驶,在铁的事实面前,梁某某终于承认了自己没有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法规,民警对其无证驾驶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示:无证驾驶危害大,侥幸心理不可取,遵规守法明礼,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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