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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兴县公安局通报涉疫案件
华夏信息导刊 [www.hxbydk.com] 发表于:2022/11/28 阅读:1773次

当前山西省兴县疫情防控到了最紧要、最吃劲、最关键时期,兴县公安局严格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及上级疫情防控有关部署要求,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对管控区域内个别人员不遵守防控要求,对防控规定置若罔闻,我行我素,造成极大安全隐患的行为,兴县公安局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绝不姑息。现将近日涉疫案件通报如下:

11月24日,陶某东在核酸检测点核酸检测过程中不遵守防疫规定,随意乱插队,造成核酸检测点秩序混乱,且不听劝告,兴县公安局对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11月25日,在兴县人民政府宣布临时管控期间,白某林在明知有社会面传播风险的情况下,擅自窜至兴县蔚汾镇南山后沟与王某平、白某军、白某春、马某彪等人聚集、逗留,当防疫人员制止时态度恶劣、蛮横无理,兴县公安局对违反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决定、命令的王某平、白某军、白某春、马某彪给予行政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白某林立案侦查。

11月26日下午,乔某平、王某平俩人不遵守防疫规定,在张家圪埚村沿河观景平台上逗留,且不听劝阻,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兴县公安局依法对上述违法行为人分别处以罚款二百元的处罚。

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11月27日对三起因在疫情期间违反交通管制,在没有通行证的情况下驾车出行的三名驾驶人分别依法给予罚款2000元的处罚。

兴县警方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需全民积极配合,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个人防控责任,增强防范意识,服从防控要求,切忌心存侥幸心理,对瞒报、谎报、漏报行程以及拒不执行县人民政府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兴县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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