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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交警集中夜查违法效果显 查获2起酒驾,2起无证
华夏信息导刊 [www.hxbydk.com] 发表于:2017/8/21 阅读:855次

      本网山西讯(记者张学明 通讯员李东兴)为进一步推进“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8月20日晚,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组织民警采取多项措施在辖区内开展了集中整治酒驾夜查统一行动,全力打击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行动中,该队根据辖区实际,细化整治措施、科学部署警力,实施精准打击。他们组织警力兵分五路分别在辖区稷峰街、育英街、稷王路、大佛路、站前路等重点路段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民警在所包路段十字口、宾馆、娱乐场所、酒吧、广场及周边路段设置固定执勤点,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对过往各种机动车辆进行交通安全检查。

      当晚20时,秩序中队在辖区稷峰街丁字口路段开展夜查行动时,发现一辆悬挂晋M字样的小轿车形迹可疑,遂对其车进行交通安全检查。发现其车驾驶人宁某说话吞吞吐吐,前言不搭后语,存在可疑,民警遂对其进行饮酒测试,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8.2mg/100m1,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遂将其带回大队询问时进行询问,宁某承认了饮酒驾车的违法事实。

      同时,该队城区二中队在育英街与大佛路交叉口执勤时,对该县稷峰镇某村的王某某驾驶的机动车开展饮酒检查时,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8.2mg/100m1,其行为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上述两人,执勤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给予宁某、王某分别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暂扣六个月的行政处罚。

当晚21时20分,执勤民警在该县育英街与大佛路交叉口路段进行夜查行动时,该县西社镇某村王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违法驾驶晋M3xxx7号雪佛兰小轿车,被执勤民警依法当场查扣。

      20时55分,另一中队执勤民警在稷山县丰喜路与稷峰西街交叉口,依法查获该县原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违法驾驶晋M3xxx8牌号的帝豪牌小轿车及驾驶人。

执勤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分别给予王某某、原某某行政拘留15天,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在此次集中夜查行动中,民警对于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和驾驶人均予以警告和教育处分,不扣留机动车和驾驶人,指出他们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宣传教育后放行。

      据统计,当晚,该队共出动警力50余人次,出动警车6辆。查货饮酒驾驶2起,无证2起,纠正轻微违法行为30余起,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整治效果。

 

责任编辑:夏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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